时间:2025/1/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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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民政局关于“5.20”婚姻登记预约办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满足部分新人在5.20办理结婚登记需求,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在5月20日(星期六)开展结婚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在5月20日开展结婚登记业务,只办理结婚登记,不办理离婚登记,登记时间按正常工作日作息时间执行。

二、预约方式

5月20日当天只办理预约登记业务,即日起至5月18日可通过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5.20”当日结婚登记。

忻州市婚姻登记机关一览表

单位

电话

地址

忻州市婚姻登记中心

(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

忻州市政务大厅三楼(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

忻府区婚姻登记中心

-

忻府区政务大厅二楼

定襄县婚姻登记中心

-

定襄县委大院政务大厅一楼西

五台县婚姻登记中心

-

五台县新城区政务大厅一楼西侧窗口

原平市婚姻登记中心

-

原平市前进西街二轻局四楼

代县婚姻登记中心

-

代县政务大厅一楼

繁峙县婚姻登记中心

-

繁峙县政务大厅二楼

宁武县婚姻登记中心

宁武县凤凰西大街民政局

静乐县婚姻登记中心

-

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神池县婚姻登记中心

神池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五寨县婚姻登记中心

-

五寨县政务大厅一楼

岢岚县婚姻登记中心

-

岢岚县政务大厅二楼西侧窗口

河曲县婚姻登记中心

-

河曲县民政人社大楼一楼便民大厅

保德县婚姻登记中心

保德县政务大厅二楼

偏关县婚姻登记中心

偏关县政务大厅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条件

1.婚姻登记当事人至少一方为忻州市户籍;

2.双方自愿结婚且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所需材料

1.初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注明未婚或显示空白);

2.再婚: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材料原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丧偶后再婚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注明:丧偶。

3.军人结婚登记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等);

4.三张两寸红底免冠近期合照。

温馨提示:

5月20日当天为非法定工作日,婚姻登记机关仅受理结婚登记业务,其他婚姻登记业务不予办理,请当事人谨慎选择,注意防范潜在法律风险。

美好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呵护、用心经营,只要相知相爱相守,每一天都是好日子!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人员聚集!

共倡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摒弃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共树文明新风。

未尽事宜,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及时电话联系各婚姻登记中心。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忻州市民政局

年5月15日

原标题:《事关“”结婚登记!忻州发布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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