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3日下午召开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新闻发布会,通报忻府区1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相关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2月22日,忻府区在对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时,发现一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王某某(男),该感染者为内蒙古入晋人员,2月21日从太原自驾入忻,22医院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目前,经相关机构采取对应措施后,该新冠病毒阳性感医院隔离治疗。 根据流调显示,王某某在忻行动轨迹如下: 2月21日,自驾车从太原走国道经云中南路胜利桥于下午6:00入忻州城区,于6:25分入住忻州市和平街7天酒店,晚餐点外卖,一直未外出。 2月22日上午9:58分,到7天酒店隔壁金虎便利店购买饮用水,于10:26分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束后,10:45分到田森汇停车场停车,10:50分进入停车场对面大刀削面馆用餐,11:21分自驾车离开田森汇停车场后,一直在车上。于下午2:46分在东方红学校附近丽娟金虎便利店购买面包,于下午5:00自驾车回到7天酒店后,一直未外出。 疫情发生后,忻州市立即启动了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成立了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相关要求,目前已将忻府区和平街7天连锁酒店、田森汇对面大刀削面馆、金虎便利和平街店、金虎便利新建东街店、田森汇综合体停车场等5个场所划为封控区;将忻府区七一路以东,云中路以西。和平街以南,东大街以北列为管控区;将忻府区范围内的其他区域列为防范区。按照优先顺序,采取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和环境检测消杀等相关措施。截至23日13时,初步确定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王某某密切接触者人,次密接者66人,均已采取相应措施。目前,对初步确定的密接人员、次密人员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全部结束,已报告59名密接人员的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目前管控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各项物资保障充足。 (记者畅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