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商业综合体项目 二、发布单位:忻州市招商局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主城区发展,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拟引资建设集五星级酒店和公寓、住宅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 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建设周期三年,投资6.5亿元以上。超市建筑面积不少于0.4万平方米,建设周期三年。公寓住宅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左右,建设周期三年,投资35亿元。 (三)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41.5亿元。 (四)项目建成后效益分析预测:可提供余个就业岗位,预计年接待顾客25万人次,年营业收入5亿元(整体商业运营)。 四、地块情况: (一)地块位置: 地块一:翠峰路以东、九原街以南、建设路以西、九原南街以北。 地块二:翠峰路以东、九原南街以南、建设路以西、公园街以北。 地块三:公园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地块四:公园街北巷以东、七一北路以西、九原街以南、九原南街以北。 (二)地块用地性质: 地块一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10%); 地块二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10%); 地块三为商业用地; 地块四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10%)。 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三)地块面积: 地块一:用地面积约.5㎡(合87.2亩);地块二:用地面积约.2㎡(合.15亩);地块三:用地面积约.7㎡(合19.5亩);地块四:用地面积约㎡(合.8亩)。 (四)容积率: 地块一:容积率≤3;地块二:容积率≤3;地块三:容积率≤3;地块四:容积率≤3。 (五)建筑密度: 地块一:建筑密度≤26%;地块二:建筑密度≤25%;地块三:建筑密度≤50%;地块四:建筑密度≤25% 五、项目建设要求 (一)地块控制高程: 地块高程处理应满足交通、雨水排放及管线设计要求。实际运行时需现场校核,如有偏差及时反馈。 (二)地块建筑规划要求: 1、建筑使用性质:商业、居住及其配套设施。 2、建筑控制总规模: 地块一:总<㎡,地上≤.5㎡(其中商业≤10%)。地块二:总<㎡,地上≤.6㎡(其中商业≤10%)。地块三:总<㎡,地上≤.1㎡。地块四:总<㎡,地上≤㎡(其中商业≤10%)。 居住用地中居住区需配置5%的公租房;居住区公建配套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执行。 3、建筑控制高度:<米。 4、建筑退让规划用地边界距离: 地块一:?北侧退九原街红线≥30米;?东侧退建设路红线≥20米;?南侧退九原南街红线≥7.5米;?西侧退翠峰路红线≥7.5米; 地块二:?北侧退九原南街红线≥7.5米;?西侧退翠峰路红线≥7.5米;?东侧退建设路红线≥20米,退地界≥6米;?南侧退公园街红线≥15米,退地界≥6米; 地块三:?南侧退公园街红线≥15米;?东侧退建设路红线≥20米;?北侧退地界≥6米;?西侧退地界≥6米; 地块四:?东侧退七一路红线≥25米;?南侧退九原南街红线≥7.5米;?西侧退公园街北巷红线≥7.5米;?北侧应退九原街红线≥30米。 5、建筑间距: 符合《忻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 6、绿化环境规划要求:地块一、地块二、地块四绿地率均≥35%;地块三≥20%。 7、交通规划要求: (1)出入口方位:详见控规图则。 (2)停车泊位(机动车停车位) 地块一、地块二:商业应配建机动车位数按至少0.5个/百平米控制,配套商业应配建机动车位数按至少0.2个/百平米控制,居住区机动车位数按至少0.6个/每户。居住部分地上停车位不宜超过总数的10%(以审定方案为准)。 地块三:按照至少0.25个/客房控制。 地块四:商业应配建机动车位数按至少0.5个/百平米控制,配套商业应配建机动车位数按至少0.2个/百平米控制,居住区机动车位数按至少0.6个/每户控制。居住部分地上停车位不宜超过总数的10%(以审定方案为准)。 (3)停车区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小区应按配建车位%配套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以审定方案为准)。 商业用地按应配建车位10%,配套充电桩。 8、日照要求:对自身及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请按《忻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设计时请注意周边现状及规划情况。 9、有关土地出让和规划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投资人公开竞买土地后,必须按照规定开发建设,不得转让项目。开工、完工时间按合同约定,违反约定政府可依法收回或追究违约责任。 11、其他规划要求: 节能、地下空间、无障碍设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要求按现行国标、省标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执行。 如定位为绿色节能环保装配式试点项目,其装配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5%。并优先考虑集成厨卫、连廊、空调板等小型水平构建。 六、出让条件 (一)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上述酒店、超市、住宅须由一个投资主体完成,且需出具银行资金证明,账户资金不低于10亿元。不接受联合竞投,政府招商管理部门监督审核。 (二)申请地块其他条件。为突出城市建设整体构思功能,竞买地块一、二、四的同时,必须竞买地块三(地块三为商业自持项目)。申请人需出具拥有投资建设和自营不少于3家,并提供不少于四个自持酒店的《中国五星级饭店证书》的资料。 七、报名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