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来源:忻州日报

宣传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案件查处到位

“两节”“两会”期间正值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按照《关于成立全市“两节”“两会”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班的通知》,市政府安委办于2月14日发出关于全市“两节”“两会”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的通报,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提高认识,持续加压,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努力营造全市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报指出,截至2月14日,市委宣传部门和市工信部门已统筹协调电视台和三大通信运营商以电视飞播和发送短信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禁野外用火和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市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成立8个督查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对“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对发现的4条问题隐患,责令立即整改。

市住建部门按照要求立即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住宅小区的LED屏、广告栏、电梯广告等方式,加大住宅小区的禁放宣传力度,加强住宅小区的日常巡查工作,做好住宅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制止、举报、报告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各物业服务企业每天上报各住宅小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情况,并抽查检查住宅小区是否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目前,城区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还未发现有违规行为。

市城市管理部门对云中河景区、遗山公园、大西高铁广场、忻州古城周边和市区主要路段进行了巡查、宣传,针对发现的广场和公园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内容不够的问题,责令立即进行补充加强,要求各单位利用市区广场、公园和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开展不间断宣传。

市消防救援部门对全市16家单位进行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和宣传工作,并结合“五到位”开展了宣传教育,提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各项工作,对发现的6条消防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14个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查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対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乡(镇)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市公安部门开展“五禁”工作以来,共出动警力余人次,对各自辖区“五禁”工作开展巡查,张贴各类通告、条幅、宣传标语余条,查缴(含主动上缴)各类烟花爆竹箱,价值20万余元;除夕夜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人次,出动(警)车辆台次,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3起73人,其中非法销售行政拘留3人,非法储存训诫25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罚款13人、批评教育32人。查获烟花爆竹36箱。

市妇联结合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在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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