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日报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2月21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袁小波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忻州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杨梅喜的忻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张艮生的忻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王雁玲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永文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温建军辞职请求的决定 (年2月21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温建军因工作变动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月娥、武宪堂辞职请求的决定 (年2月21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月娥、武宪堂因工作变动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范晋昌辞职请求的决定 (年2月21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范晋昌因工作变动辞去忻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贾宝珠、吕少春辞职请求的决定 (年2月21日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贾宝珠、吕少春辞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