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网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拟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初审复审,我市拟推荐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6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1、忻州市委统战部 2、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统战宗教局 3、山西晋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1、章样摩兰男蒙古族五台山菩萨顶管家 2、文昭男满族代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3、闫琪政男汉族忻府区奇村镇人民政府科员 4、吴新春男汉族宁医院医师 5、张常卿男汉族忻州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室主任 6、李林双男汉族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国保大队长 二、公示时间 年4月13日-年4月18日 公示期间,若社会各界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任何问题,均可来电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 电子邮箱:xzmw. 来信 特此公示忻州市人民政府年4月13日↓阅读原文↓免费发布忻州同城信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