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来源:忻州天气网、山西省气象台、太原晚报

1月1至日的降雪我台持续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00年〕第4号)要求,近期全省气象条件持续不利,预测将发生大范围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00年11月8日0时起,忻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应急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3、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延期或停办露天户外大型活动。

  5、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4、忻州城区公交车加大运行保障力度,延长运营时间,加强灵活调度。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列入00年《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进行苫盖,并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3次/日)。

  3、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次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

  4、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5、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建成区道路行驶。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过境重型柴油货车辆绕行城市(县城)最外侧环线。

  6、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

  7、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加大排查力度。市生态环境、工信、住建、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教育、能源等部门要对上述应急减排措施加强指导和调度督办。

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0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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