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小编登录后台收到一条侵权投诉通知,点开内容发现是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的投诉,起因是7月22日发布的一文《忻州:大欣城梦金园点瑷珠宝不按当初承诺的兑换黄金…》 商家店面 原文如下: 网友:就是去年我在大欣城梦金园点瑷珠宝,用自己的5.9克的金戒指跟钱,换了个他们的工艺戒指和一颗金珠子,那个戒指很轻,没几克,他们说活动的时候可以免费同样价位的戒指或者加折旧费能换克数的戒指,前几天打电话,他们说想换克数必须按我现在这个戒指的克数换,这样我就相当于赔了4.5克的金子。之前的单据上我是买了相当于的东西,他们当初承诺的,现在不承认了。我不想换这种工艺戒指了。不保值,但是他们现在这个换法我不愿意。 收到的侵权通知如下:(可以放大查看) 但令小编愤怒的是对方投诉理由是侵犯梦金园的商业信誉,以广告费名义要挟才能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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