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发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liangssw.com/bozhu/12593.html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 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 在以下道路增加电子监控设备 用于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通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路段 1、石段线鸿兴山庄至后底沟,共计11.6公里,限速60km/h,车辆通过时间须大于11分36秒。 2、南沁线杨家铺至漫水,共计4.8公里,小型车辆限速60km/h,大型车辆限速50km/h。车辆通过时间小型车辆须大于4分48秒,大型车辆须大于5分48秒。 3、国道樊村至西渠上立交桥,共计7.7公里,限速值小型车辆60km/h,大型车辆50km/h,小型车辆通过时间须大于7分42秒,大型车辆须大于9分15秒。 二、大型车辆禁行路段 县城红旗西街中波台十字口至西良基段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车辆通行。 以上设备于年3月15日正式启用,请过往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严格按照通告规定安全行驶。 特此通告 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3月6日 来源: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