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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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城市在线

《学生雨天打车出租车司机漫天要价身上钱不够书包竟然被抵押》情况调查

及处理结果

爆料内容:

年5月19日17点左右,孩子从师院附中打车到嘉禾苑小区,本来车价8元,下车时要20元,理由是下雨,孩子当时只有10元,已经回到大门口了,司机却不让孩子走,让孩子把书包抵押到门口超市,司机从超市取了10元,才让孩子回家取钱赎回书包。

视频截图

调查过程:

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看到媒体爆料后,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寻找当事人未果后,又到嘉禾园小区门口超市调取监控,无法确定嫌疑车辆,最终在交警部门配合下找到渉事车辆晋HT08**出租车,并联系上了学生家长。

案件调查基本情况:

年5月19日17点左右连某某驾驶晋HT08**出租车途经七一路师院附中附近时,车上已有一名乘客准备去开发区,路边有两个学生在雨中招手拦车,连某某征求了车上乘客同意后将这两名学生拉上,将其中一名学生先送到雁门东大道怡泽园小区,该学生下车时未付车费,后又将第一名乘客送到位于开发区的某小区北门,收取乘客7元,将最后一名学生送到通岗南路嘉禾苑小区,这名学生下车时要付10元(包含送第一个学生的费用),司机要收20元,并将手机借给学生给她家长打电话但没有打通,学生到小区门口商店用书包抵押借了10元,一共付给司机20元车费。

客运处执法人员经过实地考察运营线路(从师院附中附近到怡泽苑再途经雁门西大道到通岗南路嘉禾苑小区),应收费用16元(未计算等候时间)。执法人员与司机及学生家长多方面沟通了解事实经过后,媒体爆料有部分事实与实际情况有所不相符(学生未将先送同学的经过向家长说明)。

案件处理结果:

1、驾驶员连某某未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给予责令改正并处元罚款;

2、晋HT08**出租车停业整顿3日,驾驶员连某某学习出租车行业法律法规及运营规范知识。

3、晋HT08**出租车所属公司“忻州速达运业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检查并组织开展全体驾驶员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能力。

4、管理部门将在城市客运行业进行通报此次事件,并要求城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行业形象,规范经营,文明服务。

忻州市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处

年5月29日

学生家长有话说(忻州城市在线根据电话内容整理编辑):

作为孩子家长,在听到孩子简单叙述事情后,认为出租车司机漫天要价十分不合理,在调取了小区门口商店监控后,心里十分气愤。所以给媒体做出相应爆料。

在经过忻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以及与我进行了耐心、认真、负责的沟通,我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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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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