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某十字路口发生的事!让人后怕不已…… ?忻州首个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全面完工! 来源:忻州交警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规范智慧充电桩专用充电车位的通告为了切实解决新能源车辆充电难的问题,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云中北路东方家园人行道上施划了电动车专用停车位17个,安装“充电专用车位,违者拍照处罚”禁令标志2套。为有效防止其他车辆占用充电车位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充电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至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不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标志标线指示、交通信号灯指示驾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过道路不避让,或者不避让盲人的”之规定,对占用智慧路灯充电桩专用充电车位的燃油车辆,将严格按照《山西省交通违法处理标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处以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特此通告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7月13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