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zjdy/171025/5789682.html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酿事故负全责 来源:画说忻州 年10月18日13时50分左右,郑某(女)驾驶二轮电动车从五台县沟南村到兴安苑小区,行至五台县迎宾北路与湖滨大街交叉路口,由南向西左转时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与闫某(男)沿湖滨大街由东向西驾驶的晋HWExxx小型轿车发生左后轮胎碰撞,造成郑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 五台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走访事故双方当事人和调取十字路口监控设备后认定,这起交通事故最直接的原因,就是郑某闯红灯通行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做出了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闫某因无违法行为不负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10月31日,事故当事双方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认可了民警做出的责任认定。五台交警大队以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对郑某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决定予以罚款0元的处罚。 // 事故图解这起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说明,违反交通规则将承担风险,破坏交通秩序会付出代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事故不应该有强者和弱者之别,只该有守法与违法之分。所有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再闯红灯,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事故现场监控视频▼▼▼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何特征?如何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来源:交通言究社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导语:随着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也逐年增多。那么,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者人身伤害及死亡因素主要有哪些?又该如何有效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呢?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出行方式出现了很大程度上的变化,尤其是在城郊结合部或中小城镇,二轮低速交通工具使用率非常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的电动自行车保有已超过.5亿辆。伴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增长,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明显增多,尽快研究出一条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风险治理之路已经迫在眉睫。 一、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哪些特性 基于华东地区某市辖区年-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数据进行了分析,发现该地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特性如下: 1.伤亡事故逐年上升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尤其在造成驾乘人员受伤方面。涉及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的比例则更为突出和明显,年至年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占死亡事故总量的比例年均为45%,且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起数在交通事故,以及致人受伤和死亡的事故总量中,所占比值均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这也说明了降低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概率和降低交通事故对电动自行车驾乘者人身损害程度工作的紧迫性。 .雨天伤亡事故较多 对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而言,降雨情况下平均每小时发生的伤人事故起数分别是晴天、阴天和降雪天气下的4倍、.4倍和10倍;平均每小时发生的死亡事故率分别是晴天、阴天和降雪天气下的4倍、1.5倍和6.3倍。 3.颅脑型损伤是主要致死原因 在具备有效统计结果的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的事故,颅脑型损伤是最主要的致死原因,比例高达74%,创伤失血性休克类因素以15%的比例次之,第三位是胸腹损伤,占比约9%。涉及电动自行车乘员死亡的事故中,颅脑损伤类型依然排在首位,占比提高到了79%,胸腹损伤类型以14%的占比排在第二位。 表1:该地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事故量统计 4.转弯未让直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占比最大 根据有违法记录的事故统计显示,涉及电动自行车重伤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占比最大的违法行为是路口常见的电动自行车转弯未让直行(占4%)和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即“闯红灯”,占1%)。其次是路段常见的逆向行驶(占18%)和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占9%)。 5.致死及致伤交通事故车辆碰撞部位 伤人事故中,同向侧面碰撞、对向侧面碰撞、垂直侧面碰撞和侧面角度不确定这四种类型可以归口为侧面碰撞,合计伤人事故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总受伤事故的49.6%。重伤事故中,同向侧面碰撞、对向侧面碰撞、垂直侧面碰撞和侧面角度不确定这四种类型占比上升到了67.4%,而其中垂直侧面碰撞达到了7.6%,是单项碰撞部位类型发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重伤事故占比最高项。涉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事故中,涉及侧面碰撞大类的四项一共占比为61.4%,其中又以垂直侧面碰撞占比最大为4.4%,单项碰撞类型中列第二位的是正面碰撞,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事故量的19.7%。这一数据表明,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事故中,侧面碰撞的危险性最强,而且其中尤其以垂直碰撞发生致命事故的概率更高。 6.事故中交通方式分析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事故中77.7%涉及小型客车,货车类型以11.6%的比例位列其后,其他非机动车、摩托车、步行和大型客车、拖拉机占比依次降序排列。而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事故而言,对方交通方式为货车的情况占比53.1%,排在首位,小型客车占比35.7%排在第二,这与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情况发生了变化。 7.道路类型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类型被定义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发生重伤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道路横断面位置却在机动车道,占了全部电动自行车伤人事故的43%。机非混合车道排第二位,占比为6.8%。非机车道内的事故位列第三,占比仅有.8%。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类道路交通事故,与重伤类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类似,机动车道占比46.7%,是最主要的横断面类型,机非混合道路排在第二位,占比为8.1%。 二、如何降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伤害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从法律层面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起步较早,但是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而言,细节化程度不够、强制力度缺失、判别指标过于单一,与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些情况,从完善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和执法依据立法的角度,在目前已形成的体量巨大的保有量的前提下,有以下建议: ▲加强驾驶人员的准入与培训。 对于电助动自行车驾驶人,无需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但年龄限制为16周岁以上人员;对于电驱动摩托车驾驶人,强制规定必须具备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二、三轮)驾驶资格,定期对驾驶资格进行检验。增设针对性的电动摩托车教育培训部门,利用对驾驶人进行周期性驾驶资格审核机会,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将驾驶电驱动摩托车所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录,纳入驾驶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审核制度,限制驾驶行为鲁莽、屡次处罚仍不改正的电驱动摩托车驾驶人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 .执法过程中的相关建议 ▲日常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首先,电助动自行车及电驱动摩托车登记时采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从而解决长期以来无法使用视频取证设备对电动自行车路面交通违法做出实时取证和处罚这一困局。其次,将电助动自行车驾驶人或所有人违法记录纳入信用登记和社会福利管理系统内。因为电助动自行车驾驶人员无需持有机动车准驾资格,所以对其的法律处罚除了罚款外,没有其他更为有效的约束力。如果纳入信用和社会福利系统,或者对相关违法未处理人员在考取机动车驾驶资格时进行限制,就可以进一步强化违法成本,突出法律的严肃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制。 首先,建议对电助动自行车和电驱动摩托车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制。目前对于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多采取保护交通弱势方原则,间接降低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法律成本和经济成本。所以针对电助动自行车和电驱动摩托车建立合理的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一是在严格依据法律处理的同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损失得到一定程度保障;二是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公正判定,倒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其次,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财政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和电动自行车协会,设置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致伤、致残甚至致死的人员,对审核后确实无法承担相关经济支付和赔偿能力的部分给予救助和救济。 (文/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李瑞敏;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警大队刘尧)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