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2/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作者|灰灰菜

退役士兵安排工作,可以安置到父母的单位吗?

你好军路,我是一名明年准备转业的四级军士长,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联系,我们那里有个政策,就是父母在市直单位的,如果子女参军回来安排工作的时候可以安置到那里,我父母是合同工,可以吗?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解答):

对于各地关于退役士兵市直接收安置的相关政策,我们也做了一番调查,并咨询了忻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回复是:合同指的是父母、配偶或者是配偶父母在市直以上单位工作必须是正式聘用合同,如果是临时聘用合同就不符合士官安置条件了。

在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就有相关明确:

继续做好年11月之前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安排就业工作。中央、省属驻蓉和市属单位归口子女由其父亲或母亲(转业士官由其配偶)所在系统、单位接收后,其下属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制、岗位空缺范围内安排就业,不能安排就业的由其父亲或母亲(转业士官由其配偶)所在单位参照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区(市)县属单位归口子女的安置办法,由当地政府按照相关政策确定。

还有就是菏泽市年的《市直退役士兵安置条件、考试考核办法及有关要求》中也有详细规定:

市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

①父母有一方属市直部门、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②服现役期间父母有一方调入市直部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截止时间为本人退出现役批准时间);

③随配偶易地安置的士官,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其配偶应为市直部门、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应为牡丹区、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迁户时间截止时间为部队批准退役或转业时间,结婚满2年,并有一定生活基础的;

④随配偶父母易地安置的,配偶父母有一方属于市直部门、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身边无人照顾的(配偶系独生子女);⑤符合安置条件,企业单位同意计划外接收安置的,安置部门可给予照顾并办理相关手续。

其它省市父母、配偶在市直单位,自己想要转业安置到其单位的,请自行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咨询具体政策规定。



------分隔线----------------------------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