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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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生态环境微博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忻州城区及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

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的通知

忻政办函〔〕号

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晋北区域(大同、朔州、忻州)—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清单》(晋气防办〔〕13号),有效解决忻州城区大气污染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3月31日,在忻州城区及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各巡查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本片区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查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各行动组所在辖区行政负责人为各自区域内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行动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片区大气污染行为实施有效防范和依法查处。

  (二)强化查处。各巡查组、各行动组要建立有效的查处机制,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依法对各类大气污染行为进行监督防范和查处打击,并依法进行经济处罚。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加强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各巡查组和各行动组都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到群众举报后,尽快查处。   (四)落实投入。各巡查组牵头单位和各行动组所在地政府负责本组的工作用车,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五)强化问责。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管控措施。市政府将根据督查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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