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3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司办〔〕53号),市政府研究确认了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现予以公布。

  1.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市档案局

  3.市国家保密局

  4.市国家密码管理局

  5.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6.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7.市新闻出版局

  忻州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布。市直各有关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由各部门依法审查确认公布,并报市司法局备案。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市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市司法局审查,经市政府确认后,在忻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予以更新。

忻州市人民政府

年1月7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