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52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府教字[]25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字[]26号)的精神,现制定忻州市长征小学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招生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的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进行招生。 招生计划年计划招收8个班,每班45人,共计人。 招生时间及程序1、7月20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 2、7月26日和27日,服务范围内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证》,到学校报名处领取《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7月28日——8月5日,服务范围内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和预约的报名时间,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及填写好的《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报名处报名登记。 4、8月15日,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5、9月1日正式开学。 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及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报名条件根据《忻州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条件》的规定,年招收新生为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或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在本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第一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第二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除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外,还须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第三类: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居委会或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第四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无房证明”;②在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③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租赁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住房协议》、《房屋租赁证》、《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第五类: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出生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父母现居住地乡(镇、街办)政府查验盖章的《婚育证明》、《居民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第六类: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无房证明”;②在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③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出生证明》、父母双方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的忻州城区内《无房证明》、租赁房屋所有权人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住房协议》、《房屋租赁证》、父母现居住地乡(镇、街办)政府查验盖章的《婚育证明》、《居民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第七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入学报名时须提供:父母《军官证》、《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入学报名时须提供:政府特聘或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聘书、《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3、孤儿。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第八类: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提供:《土地证》、《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单据,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以上证件文件,统一开具证明到学校审核报名。 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网签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2、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出生证明》、《网签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居民户口簿》、父母现居住地乡(镇、街办)政府查验盖章的《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的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生近期《健康体检表》。 服务范围(1)东起七一北路,西至建设北路;南起雁门大道,北至梨花街。 (2)颐园、帝豪小区适龄生,暂入长征小学就读。待雁门小学建成后,划归雁门小学。 (具体范围图见附件) 报名地点忻州市长征小学新校区(桃园街),三号教学楼一层。 均衡编班所有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邀请教育局相关科室、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人士参加监督。 学籍建档一年级新生在9月15日前全部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党支部书记(主持学校工作)任组长,同时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和信访接待工作组,吸收副校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出现的重大情况,学校不能解决,报市教育局审定。 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和山西省规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项规定”,不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3、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4、加强监督。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将招生具体政策、招生计划、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社会举报。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学校招生领导组组长:汤永斌 联系 2、学校咨询(焦老师) 3、学校监督举报(侯老师) 4、市教育局监督举报- 5、学校信访接待室设在教导处。 6、校园网站: 忻州市北方中学,原名忻州六中寄宿部,是年7月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寄宿制初中。学校位于忻府区健康路10号。有60个教学班,名在校生,名教职工。办学十四年来,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坚持“成就学生、造福家庭、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追求“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目标,逐步深化课堂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连年刷新育人佳绩,获得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招生计划 经市教育局批准,忻州市北方中学今年招生计划为20个班,共名新生。 三、招生对象 具有忻州市所辖14个县(市、区)户籍或学籍,身心健康,有一定自理能力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审核标准,学费元/生·学期,住宿费元/生·学期,按学年收取。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1.时间7月26日—28日。 2.网上报名。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届时请家长通过联网电脑或手机,自行登录忻州市教育局 或忻州网 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号”,随之打印出纸质“报名表”收好。无条件打印的,请记住“报名号”,面试当天凭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等来学校直接打印确认。 六、面试考查与录取方式 1.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查 7月29日网上公布参加“面试及综合素质考查”学生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家长和学生届时注意。7月30日—31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带孩子来学校,先经现场确认,然后参加面试及综合素质考查。来校时务请携带⑴户口本⑵小学义务教育证书(证书上必须有学籍号)⑶近期一寸照片2张⑷报名登记表⑸中性笔(文具)(6)携带小学阶段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 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安排面试及综合素质考查。现场确认时报名信息不实的学生也将被直接取消报名资格。面试要求学生仪表端庄大方,举止文雅礼貌,口头表达顺畅,能讲普通话;综合素质考查主要针对小学语文素养、数学计算及思维能力和英语读写能力。 2.录取方式与手续办理 ⑴自主招生(总数的70%)学校按面试及综合素质考查分值情况,确定出录取名单。8月1日通过“校园网”及手机“ ⑵电脑派位(总数的30%)8月2日,所有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凡“面试”合格者,全部参加公开摇号,中者录取。届时,将约请上级部门、纪检监察、公正人员、新闻媒体及家长代表等监督实施。之后结果公示。 ⑶敬请家长持续 必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缴费及注册手续,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它 学校对品学兼优、出类拔萃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而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实施学费减免等“爱心助学”行动。 我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达的《忻州城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实行公示制度、咨询制度,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每一步都做到阳光操作,公正透明,且自始至终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及全社会的监督。 咨询(教务处) (校长)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忻州市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52号和《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府教字25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府城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忻府教字26号的通知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现制订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55号文件精神,年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 二、招生对象: 本服务区范围内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招生时间及程序: 1.7月20日前,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7月23日--7月25日,学生家长(监护人)到校领取《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并认真填写。 3.7月26日--8月1日,学生家长(监护人)携带《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材料报名登记。 4.8月2日-4日处理遗留问题。 5.8月5日—8月10日落实调查。 6.8月13日前向主管教育局备案。 7.8月14-15日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地点: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内 五、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主管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招生范围: 1.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健康街(七一路至忻中西巷段),--忻中南巷,北至花园街。 2.东起七一路,西至长征西街南、北巷--利民西街北三巷;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气象南巷。 3.东起长征西街北巷--利民西街北三巷,西至长征后街北巷--利民西街北五巷;南起长征后街,北至气象南巷。 4.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医院、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等小区适龄生。 后附: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范围示意图 七、报名条件: 1.入学年龄为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2.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3.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报名时须提供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4.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 报名时须提供持有市房管局和国土局办理的城区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5.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一下三个条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无房证明”; (2)在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的规定。 报名时须持有《居民户口簿》、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屋租赁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6.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7.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无房证明”; (2)在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的规定。 报名时须持有《居住证》、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屋租赁证》,居民户口簿、出生 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8.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 9.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 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网签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由开发商(物业小区)统一开具证明到服务区学校审核报名。 八、领导小组: 组长:刘晓辉 副组长:郭朝辉王平周玉静 成员:王丽华庞春福张美平刘巧峰焦未珍杨国强 贺志田王春雨 下设招生组、咨询组、核查及应急服务小组 九、均衡编班 8月28日前学校将所有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邀请教育局相关科室、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人士参加监督。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十、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吸收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出现的重大情况,学校不能解决,报市教育局审定。 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和山西省规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项规定”,不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3.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4.加强监督。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将招生具体政策、招生计划、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社会举报。 十一、咨询、监督举报 1.市教育局监督举报- 2.学校监督举报-209 3.学校咨询-焦老师 4.校园网站: 特别提示: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7.19 忻州市实验小学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52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通知》(忻府教字[]26号)的要求,特制订忻州市实验小学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靳茂文 副组长:李爱郝茂田任万和张建荣 成员:姜书平赵新慧张丽萍郑兰芳郭志峰 田宇凤杨玉芳王东霞侯宇白亮 任敬清教师代表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小组根据市、区教育局的文件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招生工作要求: 学校建立了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公告、短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容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学校成立招生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积极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三、招生范围: 1、东起长征西街南巷,西至建设南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北至长征后街; 2、东起长征后街北一巷--利民西街北五巷,西至建设路;南起长征后街,北至气象南巷; 3、东起建设南路,西至慕山南路,南起健康西街,北至和平西街; 附:服务区范围示意图 四、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55号文件精神,年我校计划招收6个班,人。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1.7月20日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7月26日开始,8月5日报名截止。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特别提示: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3.8月9日—8月14日核实信息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8月15前将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监护人)手中。 5、8月22日教师配备,8月28日学生编班,8月29日上报市教育局。 6.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六、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 登录学校网站查看或到学校报名处具体咨询。 八、报名、信访接待地点: 实验小学院内 九、咨询举报 - 十、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1、入学年龄:小学入学年龄为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 2、报名类别: A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B1类: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专家、技术人员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B2类: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B3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1)军人子女,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C1类: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C2类: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网签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审核报名。 (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网签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审核报名。 (2)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居住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网签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审核报名。 D1类: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无房证明”; (2)在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屋租赁证》,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D2类: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无房证明”; (2)在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3)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一寸红底照片、出生医学证、预防接种证、结婚证、小孩近期体检证明、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 的城区内“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房屋租赁证》、一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居住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十一、其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忻州市实验小学 .7.20 忻州实验中学年初一招生简章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52号”、忻府区教育局“忻府教字[]26号”文件精神,现将忻州实验中学初中部年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1招生规模 经市教育局批准,年秋季新初一计划招收10个教学班,名新生(含15名国学经典诵读专长生)。 2招生对象 具有忻州市所辖14个县(市、区)户籍或学籍、取得年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合格证书、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报名及综合素质考察时间 7月26日—28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 1、 2、网站报名: 通过以上报名链接的报名端口按相关提示和要求进行报名,招名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并生成报名号。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年7月29日进行国学经典诵读专长生专业考查。详情见附件《国学专长生自主招生方案》。 报名成功的家长带孩子到实验中学初中部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综合素质考察(时间从7月30日开始,具体安排将于29日在忻州实验中学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证件:(1)户口本;(2)小学义务教育证书(证书上必须有学籍号);(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综合素质考察标准 1.仪表端庄、大方,穿着不怪异,不留长发,不染发。(5分) 2.举止文雅、端庄,有礼貌。(5分) 3.口头表达能力较好,能讲普通话。(10分) 4.有良好的品行和习惯以及参与实践活动的经历。(10分) 5.语文综合素养、数学计算及思维能力、英语读写能力。(70分) 5录取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招生计划名额的70%由学校采取综合素质考察的办法自主录取,30%通过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 2.自主招生时,按综合素质考察分值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通知被录取的学生办理交费和注册手续。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通过校园网站向社会公示。 3.电脑摇号随机派位在8月2日进行,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工作将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和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结果在摇号结束后向社会公示。 4.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完成交费注册手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注册的学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所有录取名单将第一时间在忻州实验中学 根据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我校收费标准为:学费元/生·学期,住宿费元/生·学期,按学年收取。 学校设立播明奖学金,面向全体学生,受奖面为20%。 7郑重承诺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规范、有序、公正、公开、廉洁原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 8咨询电话及学校网址 初中部 3123832、3123835 sxxzsyzx忻州实验中学校 来源忻州人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