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一、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批次 第一批: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 第二批:忻州高级中学校、山西省定襄县定襄中学校、原平市范亭中学、原平市第一中学、山西省河曲县中学校、忻州师范学院附属外国语中学、忻州实验中学校、忻州创奇综合高中学校 第三批:其他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三)录取办法 1.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划定各学校统招录取线。 2.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分校定额招生计划”在统招线下40分以内完成。对降低40分尚未完成本县指标到校计划的贫困县,可再降低10分录取,深度贫困县降低15分,各学校未完成的“分校定额招生计划”由本县(市、区)统筹择优录取;各县(市、区)仍完不成的“分校定额招生计划”由全市统筹择优录取。 3.其余有“分校定额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控制线由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后,报市中考招生办备案。 4.每个批次所设志愿栏为平行志愿,市中考招生办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录取。 5.各学校录取新生时,如遇同等分数,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品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山西省年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院校和普通中专学校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及招生计划请登录:北京严重白癜风怎么办北京白癜风医院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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