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政发〔〕1号 忻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风险预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步伐,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安全基础。 一、强化红线意识,深化安全机制 (一)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论述,清醒认识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高危行业较多、产业工人素质参差不齐、安全基础较差的现状,切实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真正做到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以“四铁”精神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 (二)继续深化“”安全工作机制。要不断完善党委政府监管责任体系、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应急体系等四个体系,要严格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管理、全员安全管理、应急值班管理、安全档案管理等四项管理,坚持警示教育制度、执法监督制度、重奖重罚举报监督制度等三项制度,努力实现检查监管零死角、部门配合零缝隙、现场生产零隐患、一线操作零“三违”、安全工作零起点、重大事故零发生、迟报瞒报零容忍、安全生产零死亡等“八个零”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安全生产前置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着力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与发展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规划布局、从业资格等方面严格依法落实安全准入条件;在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保证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改革发展 (四)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作为一项促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知责、履责、尽责和提高全社会安全素质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层的红线意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各类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监管能力、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切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要求,进一步细化规范各项具体内容。要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做到有制度、有培训、有活动、有文化、有警示、有标识;要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从早抓起、从小抓起,做到有授课、有氛围、有资料、有人员、有训练、有考核;要通过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提升党员干部自身的安全生产理论和业务水平,做到有培训、有氛围、有专栏、有示范、有保障;要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基础细胞的安全运行水平,做到有氛围、有人员、有资料、有活动、有演练;要通过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做到有氛围、有载体、有人员、有侧重;要通过加强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做到有资料、有活动、有载体、有技能;要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做到有氛围、有场所、有演练、有公益广告。市政府将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适时进行考核评比,总结典型经验,提升活动效果。 (五)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忻市发〔〕42号)精神,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具体措施。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增设安全科室,县级政府要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要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制定职业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要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要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各级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问题,党政领导干部每月深入基层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市政府安委办定期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发现不按要求履职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明确挂牌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检查方法、内容、频次等要求。市政府安委办每月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不按要求履职的,要予以通报、报告、问责。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确保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高危行业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跟班、安全检查等制度,推行安全生产与工资收入挂钩、全员安全抵押等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三、健全防控体系,有效遏制事故 (六)落实双重预防管控措施。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关于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要求,主动对接省级对口部门,建立健全我市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所属行业企业落实双重预防管控措施。 (七)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忻州经济开发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推动所属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加快建立安全风险清单,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设立安全风险公示栏和告知卡,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验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并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公示。 (八)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督查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做到底清数明,责任明确,跟踪督办,动态管理。 (九)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强化煤矿专项整治。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各级各煤炭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煤矿监管体制改革后省属五大煤炭集团所属煤矿的安全监管,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落到实处。加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开展非煤矿山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完成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加大尾矿库巡查督查力度。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限、措施、目标,深化专项治理,提升安全能力。专项整治方案于年2月底前报回同级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推进依法治理,提高监管水平 (十)严格检查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要求,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段、检查频次,报同级政府批复实施。对企业进行检查前,必须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现场检查过程中,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必须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复查”,做到执法闭合、过程留痕、责任可溯。对监督检查计划没有针对性、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不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不进行处理处罚、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不进行跟踪督办的,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季节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要采取明查暗访、鼓励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2月底前报同级安委办备案。 (十一)强化执法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执法机构的工作条件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经费、执法车辆和装备。县级政府要加大安全投入,足额保障宣传培训、应急救援、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执法装备、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购买服务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要根据监管对象数量、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分布、经济总量等情况,合理设置乡镇(街道)和各类功能区安监机构、配备监管人员;依法依规将安全生产专职执法队伍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序列进行管理。 (十二)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标准。鼓励其他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安全标准化动态管理,推进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 (十三)不断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一张网、一张图、一张表、一盘棋”的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智慧”监管。推广安全适用技术,继续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示范创建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严格安全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十四)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要根据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和确定的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严格实施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加大过程考核权重。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要按照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忻市发〔〕8号)精神,进行追责。 (十五)强化履职巡查。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对下级政府、同级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巡查。重点巡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解决、重大隐患工程治理、安全风险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改革措施落实等内容,巡查结果要作为过程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六)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对瞒报谎报和非法违法典型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依法严厉追究事故责任人员责任。突出抓好事故暴露出问题的研究分析、教训汲取、问题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要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约谈、分析督导、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对近三年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十七)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高效执法、廉洁执法,树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良好形象。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要严肃各项工作纪律,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市安全管理再上新水平。 忻州市人民政府 年1月25日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