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暂停办理部分公安交管业务的公告 全市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 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以及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自即日起,暂停办理全市部分交管业务。具体如下: 一、车驾管业务方面(一)暂停全市公安交警车驾管窗口业务,以及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交管业务邮政代办网点等窗口业务。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可提前拨打电话预约后,再到交管业务大厅预留的应急窗口进行办理。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的时间;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通过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sx..gov.cn)、“交管”手机APP或“山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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