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4/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日前,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忻州市长征小学教师王秀梅被解聘》《临汾新华中学教师尉胜明被解聘》。

根据群众来信举报,经核查,忻州市长征小学二(6)班教师王秀梅于年7月13日至27日为本班个别学生进行补习,由家委会收取费用。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年修订)》等规定,经忻州市长征小学年12月23日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对王秀梅作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

根据群众电子邮件举报,经核查,临汾新华中学班班主任尉胜明在教育管理中方法简单粗暴,违反了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经临汾新华中学校委会研究,决定取消尉胜明年度评优资格,确定其本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并对其解聘。同时,给予分管副校长刘晓琳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初三年级主任吕明亮记过一次,取消年级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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