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忻州人,感谢阅读,小编业务QQ: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的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进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按照忻州市教育局批准核定的规模、轨制和班容量招生。年计划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人。 三、招生时间及程序 1、7月30日前,学校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 2、8月1日和2日,服务范围内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或《房屋租赁证》,到学校报名处领取《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8月3日——7日,服务范围内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携带所有证件材料及填写好的《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学校报名处报名登记。 4、8月8日,学校对服务范围内报名学生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8月8日下午18:30报名截止。 5、8月15日,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学生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及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按照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忻州市东方红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方案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50号)、《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忻府教字[]24号)、结合学校实际,下将我校的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原则:1、严格按照《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阳光招生。2、实行教师参与制,招生工作人员组成教师在50%以上。3、实行家长监督制。聘请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招生的全过程。二、招生时间:1、年8月1日——8月8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8号,逾期未报名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望各家长相互转告。2、凡在招生期间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于8月15日上午到东方红学校取入学通知书。三、报名条件:1、年8月31日前出生(指小一新生),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四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初中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小学毕业证。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初中报名须提供小学毕业证)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3)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须持有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4)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3、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报名时须持有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初中入学报名时须持有户口簿、房管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和《租赁住房协议》备案证明,并提供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小学毕业证。4、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指本市其他县、市户口,外市户口和外省、市户口),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初中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房屋产权(所有)证、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小学毕业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5、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符合“同一套学区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必须间隔三年以上”的规定,在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费的,并已按规定在市公安直属分局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入学报名时须持有居住证、《租赁住房协议》及房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证明和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初中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住证、《租赁住房协议》及房管部门办理的备案证明和城区内“无房证明”,并提供一年内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票据证明,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小学毕业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6、政策性照顾对象(1)军人子女,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7、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由开发商(或小区物业)持市政府批复文件、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统一开具证明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审核报名。8、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出现的重大情况,学校不能解决,报区教育局审定。四、服务范围:1、东方红学校小学部(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长征东街往东延伸,北至火车站广场北路。(2)东起云中路,西至新建路,南起长征东街,北至利民东街。(3)福祥小区、东方新天地小区。 2、东方红学校初中部(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新建路,南起长征东街及往东延伸,北至和平东街。(2)福祥小区、东方新天地小区五、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六、其它本通知东方红学校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忻府区东方红学校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北京医院治白癜风治疗白癜风的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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