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9-1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对年度公(廉)租房家庭资格进行复查的函

忻府区各乡镇、办事处:

为确保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的真实性,根据(关于呈报〈年度公(廉)租房家庭资格复查方案〉的请示)批示精神,我中心现将批件和年度审核后名单提供的材料审核,(复查信息登记表)的填报意见入户调查实申请对象在忻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私有住房的拥有情况,并于3月29日下午6时前,将复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反馈我中心。

特此函告

忻州市保障房管理中心

年3月4日

关于对年度公(廉)租房申报家庭资格进行复查即日开始。

相关手续:所有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近期工资收入证明,房产证(或土地证),租房证明(或者租房合同),(与父母同住的应出示一份司住证明)以上手续复印件。

时间:年3月10日-年3月20。

地点:忻府区各乡镇、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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