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记者/王呈祥)9月27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该院执行局局长刘铁牛、政委赵永文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并通报典型案例。 “执行不能”是指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已经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资源进行了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釆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了拘留等措施,逐步限制了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强制处分后再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 自年以来,忻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起,因“执行不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例占案件总数的40%以上,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并不意味着法院执行工作的结束,通过网络查控、规范“终本”案件管理、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等逐步解决“执行不能”问题。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共发布了8个典型案例,旨在让人民群众搞清楚哪些是法院职责所在、哪些是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所致,从而重视债权人自身因素,增强风险意识,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 参加新闻发布会媒体代表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了解更多新闻资讯 编辑:艳荣 联系 —— 投稿邮箱: xzxwzx .白癜风治疗最好医院电话白癜风初期怎么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