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定襄县交流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一、交流原则和办法 交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教师交流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发布交流公告 本次交流通过《定襄县基础教育网》发布交流公告。 三、交流名额及岗位 今年从农村学校为城区学校交流教师共31名。其中定襄二中3名(文科综合1名、理科综合2名);一波中学4名(文科综合3名、理科综合1名);实验小学7名(小学综合科7名);实验二小9名(小学综合科9名);南关学校4名(初中文科综合2名、小学综合科2名);西关小学2名(小学综合科2名);北关小学2名(小学综合科2名)。 四、报名资格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1.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需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需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4.需有3年以上基层教学经历,且年度考核合格; 5.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需原学校同意。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者,可报考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到岗位科目2倍以上(含2倍)才能开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持填写完毕的《定襄县公开交流教师报名登记表》(从《定襄县基础教育网》下载),持身份证、毕业证(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网上查询)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同一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年8月8日至10日上午12:00 地点: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人事股 年8月15日下午6:00前,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20%和80%。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参加面试)。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科技人文知识等。 教师专业知识包括教材教法及相应专业学科基础知识。 试题(卷)按交流岗位分初中文科综合(含语文、政治、历史等)、初中理科综合(含数学、物理等);小学为小学综合科(含语文、数学、英语等)。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成绩,按招聘学校各科目所交流名额的1.5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划定笔试分数线。同时,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采取教学讲课方式进行。所报讲课科目是初中文科综合的从语文、政治、历史中任选一科,是初中理科综合的从数学、物理中任选一科,是小学综合科的从语文、数学、英语中任选一科。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报考学校岗位交流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交流人员。如出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情形,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排名。 对确定的拟交流人员,在定襄县基础教育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受理举报,举报要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一经查实,取消交流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交流上岗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后,确定交流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交流相关手续。 (二)交流采取人走关系动(所报学校有空缺编制时)的方式进行。交流入新单位的教师,原聘任职务不再保留,由新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聘任等级。交流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按《中共定襄县委组织部、定襄县人事局、定襄县财政局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交流入城区县直校的教师,不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十、监督 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交流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县教育和文化局) 十一、本方案由定襄县教育和文化局负责解释。 附:定襄县公开交流城区教师报名登记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备考必看山西教师考试交流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