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42岁的吴某,是临汾市襄汾县人,常年开着大货车跑运输。年,吴某途经忻州送货时,四次在东外环路驾车行驶,就有三次被交通违法摄像头记录并被记分、罚款。因此怀恨在心。当他再次路过此地时,心中怨气爆发,他将油漆喷向摄像头。

今年1月1日下午4时左右,他送完货在返回途中途经忻州时,专门在国道东外环团结路口的摄像头下面停下车,经反复观察,发现周围车少人稀,趁着没人注意,径自爬上自己的货车顶部,拿出准备好的自喷漆桶,对着路边水泥杆上的测速摄像头喷涂起来,将这个曾经记录着自己超速行驶的“罪魁祸首”遮盖住。

就在这时,他又发现在自己货车尾部正上方的位置,路口横架的高杆上还有一个摄像头,正注视着自己,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随即从车头部下来,再次爬到后面的车槽上,对着这个摄像头进行喷涂。殊不知,他的形象和这些破坏行为,早已被这个测速摄像头记了个大概。

按照交通法规、治安处罚法规定,吴某因故意污损交通测速监控被行政拘留,并处元罚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吴某怀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做了坏事只有天知地知,若无其事地躲了将近半年,最终还是被警方发现。这次教训是沉痛的,他表示以后一定要悔过自新,同时也希望以此能够警示广大司机朋友们,切不可心存侥幸,肆意妄为,交通设施不容破坏、玷污,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信息来源:忻州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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