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4-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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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这个村的女人们玩嗨了…

?男子因交通事故导致昏迷,急寻家属来源:原平市人民政府网

原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三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拆迁的

通告

原政通告字〔〕1号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原平市城市总体规划,原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三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涉及土地、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前进东街、永兴路征迁范围内(具体范围为:西起前进东街立交桥,东至太平街村口,东西长1.5公里、南北长米;永兴南路木材公司段占压道路规划线区域及火车站广场南27户被征迁户)。

二、征收内容:

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及其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着物。

三、征收实施主体:

原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补偿办法: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原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原平市三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供应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原政发〔〕30号)、《原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原平市三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原政发〔〕34号)。

(二)违法建筑处置按照《原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原平市依法整顿市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规定(试行)的通知》(原政发〔〕31号)。

五、征收时间:

年4月11日开始。

六、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征收拆迁工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征收相关部门签订征收协议,完成搬迁。

(二)征收范围内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相关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或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征收部门拟定意见,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征收范围予以公告并予以执行。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决定逾期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原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本次征收与补偿工作中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都有权向原平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市监察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此通告

原平市人民政府

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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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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