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交警 关于恢复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通告 各二三轮摩托驾驶学员: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4月21日起恢复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原平市平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于4月21日起恢复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候考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与他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尽量减少肢体接触和公共物品接触,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4月14日 关于恢复机动车驾驶人部分考试业务的通告 全市各驾校、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4月21日起恢复机动车驾驶人部分考试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理论考场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和驾驶人满分考试,各县(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由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发布通告,恢复相关考试业务。 二、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候考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主动出示“健康码”,自觉与他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尽量减少肢体接触和公共物品接触,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三、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等其他考试业务根据考试工作实际需要适时恢复。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4月10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