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9-2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9月10日上午,忻州中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除恶领导组第一副组长张树林,中院党组成员、调研员、扫黑除恶领导组副组长王俊萍,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存义,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扫黑除恶领导组副组长刘铁牛及中院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群众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方案》《依法快审快判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工作方案》《“一把手”督导谈话方案》精神及中院新修订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和《扫黑除恶调度工作方案》内容。对年以来办理过的民商事、执行、行政、刑事案件“回头看”自行摸排出的37条线索,进行汇报并初步核查和甄别研究。对中央交办的10件案件线索及本院扫黑除恶近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情况通报和安排部署。

会上,刘存义组长传达了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促会会议精神和中央督导组反映的履职不到位、发动群众不够深入、行业监管不到位、“打伞断血”不深入的四方面问题,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角度,和中院扫黑领导组成员及刑事法官进行集体谈话。刘组长提出五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二是深入贯彻省、市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督导组和省、市委最新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三是进一步加大线索移送和审判工作力度,加快节奏全力推进;四是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五是严明纪律,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张树林副院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黑”、“恶”的界定标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省高院出台的关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性意见、17类打击重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强调。就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加强组织协调、严格依法办案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张树林副院长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作为法院扫黑除恶专业队伍,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上级文件精神及扫黑除恶专业提法要先学一步,熟练掌握,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二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要紧紧依靠党委,积极向党委请示汇报、征求意见。积极与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沟通联系,瞄准突出问题,对标找差距,紧扣时间节点,逐条逐项抓落实、抓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三要注重深挖彻查,合力推动摸排研判向纵深发展。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抓住案件审理这个线索源头,注意在案件审理、执行、涉诉信访等环节排查案件背后的涉黑恶势力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对年以来办理的减刑假释、故意伤害等案件进行重点摸排和“回头看”。四要提高办案水平,努力确保专项斗争打准打实。要把握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的统一,严格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犯罪等同一般刑事案件处理,也要特别注意防止为体现战果而将一般犯罪案件拔高为黑恶势力犯罪进行扩大化处理,确保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中院党组成员、调研员、市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组长王俊萍介绍了前一阶段在各县督导过程中发现的政治站位不高、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等问题。要求扫黑办全体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常态化学习并准确把握“黑”“恶”标准和“二个一律”“五个必须”等的具体内容,认真完成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司法公开、司法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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