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闫庄镇白家岭等27个村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忻州市关于做好“并村简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忻办字〔〕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27个扶贫搬迁村的行政区划就近并入相应中心村,现通知如下: 闫庄镇白家岭村的行政区划并入麻港村。 长梁沟镇白羊岭村、大王营村、櫈槽村的行政区划并入黑水圪妥村。水头村的行政区划并入宽滩村。 轩岗镇青见梁村、瓜草沟村的行政区划并入龙宫村,蒿头岭村、西蚕寺村的行政区划并入后口村。 大牛店镇磊北村的行政区划并入上阳武村,第四沟村的行政区划并入浮图寺村。 楼板寨乡巷子沟村、木口村、文治村、北岸村、彭家塔村的行政区划并入屯瓦村,一家村的行政区划并入山水村,小岭底村的行政区划并入沙活村,大龙门村的行政区划并入西庄村。 解村乡马家山村的行政区划并入上院村,红花沟村的行政区划并入解村村。 崞阳镇广山村的行政区划并入南村村。 段家堡乡大西沟村的行政区划并入老窝村。 南白乡治庄村、横院村的行政区划并入下神原村。 东社镇尧山村的行政区划并入贵儒村,拴马坡村的行政区划并入老师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按照《中共原平市委办公室原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原平市关于做好“并村简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办字〔〕67号)文件精神,妥善做好撤并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后续工作。 原平市人民政府 年11月5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