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忻州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在(市、局)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招生计划是各阶段学校招生、学生籍贯注册的唯一依据,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工作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5号)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适时通报近年来查处的违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提醒学生及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程序,避免上当受骗。要畅通咨询与举报渠道,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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