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8/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各市场主体

开工大吉

新的一年

年报完成了吗?

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年报报送详细流程

请各位收藏并按时报送哦!

年报公示主体

凡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年报公示时间

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年报时间为年3月1日—6月30日)。

年报公示方式

广大市场主体可根据需求选择“网上填报”或“纸质填报”方式:

(1)网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逐项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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