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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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告

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年11月14日至16日,受局部地区降水影响,扩散条件较差,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大气污染物累积效应明显,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原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年11月14日0时至11月16日24时(72小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主要应急响应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3、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延期或停办露天户外大型活动。

5、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列入年《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2、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进行苫盖,并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3次1日)。

3、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2次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

4、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5、禁止高油耗、高排放车辆进入建成区道路行驶。城市主城区及以外3公里范围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过境重型柴油货车辆绕行城市最外侧环线。

6、城区内除大中型客车、出租车(新能源)、新能源号牌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清障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辆外,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区域为:东至原太高速路、西至国道(不含大运路).南至新郭下、北至外环北路(不含外环北路);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车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

7.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

8、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9、城区公交车加大运行保障力度,延长运营时间,保障乘客免费乘坐。

10、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工信、住建、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教育、能源等部门要对上述应急减排措施加强指导和调度督查。

原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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