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关于调整外地来(返)晋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为进一步做好外地来(返)忻人员健康管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加强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忻人员,须在入忻前或入忻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主动申报,并在入忻后接受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和不低于2次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各类住宿服务单位不得接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并须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三、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忻人员,须在入忻前或入忻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主动申报。入忻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不能完整提供的,须先居家或集中隔离,在24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四、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忻人员,入忻时须提供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的,先居家或集中隔离,在24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五、来自低风险地区、健康码为黄色的,先居家或集中隔离,在24小时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完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解除隔离;健康码为红色的,立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做好线索排查和至少2次核酸检测。六、来(返)忻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反馈前,不得自行外出活动。七、境外直接来(返)忻人员,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落实闭环管理。从其他地区入境后,隔离期满来(返)忻人员要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八、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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