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定襄大队 关于启用“定襄县固定式交通违法采集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现相关设备已调试正常,定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以下四十八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向社会进行集中公告。 往期 看点 明天天气多云20/31℃ 忻府区重要通知!农村集体聚餐要报备!互相转告! 忻州多地发布通告!未接种疫苗者出行将受影响! 忻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最新通知!这个时间段将暂停售气! 刚刚,忻府区幼儿园招生计划公布! 忻州遗山公园,跳广场舞被投诉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